近日,一场长达8年、其间一波三折、调解旷日持久、过程繁复冗长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孟州市人民法院西虢法庭的审理与调解下,终于峰回路转,圆满解决。
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要从2016年说起。当年,被告海某将涉案工程承包后,转包给另一被告史某,而该被告史某又将工程转包给原告许某。许某干完工程后,向史某、海某主张工程款20万余元,而史某、海某拒不给付。于是,原告许某将被告海某、史某诉至法院。
西虢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深入交流、从中调解,了解双方的现状与诉求。“由于他们拖欠我工程款,我也没有办法给付工人工资建筑工程。这8年来,每逢过年过节,都会有工人到我家里闹事、要钱,因为这事儿,我和我的家人精神都备受折磨。”许某不止一次地提到这场纠纷给自己带来的窘况。而被告海某、史某却对徐某的话不完全认可。他们表示,不存在故意拖欠,是双方没有结算,而且前期已经给付了五、六万现金,由于原告不认可,所以才不给原告工程款。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办案法官总结到建设工程案件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首先,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往往并不是单纯的施工合同,经常涉及到承包、转包、分包等不同承包方式,合同性质多样化;其次,由于多种合同样式,导致签订合同当事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等可能分别不同,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也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各有不同。二是案件审理难度大,周期长。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到专业的建筑类要求,如工程造价等,往往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予以鉴定,无形中增长了此类案件的审理周期,也加大了法官的审理难度。三是服判息诉率较低。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利益较大,所以,此类案件往往很难调解,一般都是以判决结案。而结案后,双方当事人也往往会由于利益的损失而上诉或者申请执行,服判息诉率较低。
而这个案件,恰恰与法官总结的建设工程案件上述特点共性很多。本着节省诉讼成本,彻底解决双方纠纷的审理思路,在真正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西虢法庭的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他们动之以理、晓之以情,让双方进行结算。经过结算,双方的诉求虽然仍然存在部分差距,但西虢法庭法官释法说理,咨询建筑工程方面的专家,并且提出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意见。
他们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化解民忧,在一次又一次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愿意给付原告14.5万元工程款,双方握手言和,并且已经履行完毕,至此,一起长达8年的建设工程纠纷得以彻底解决。
这个案例,是西虢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近年来,西虢法庭始终坚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司法促推诉源治理,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在审理案件时,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在每一个环节都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避免程序空转、劳民伤财。
原标题:《【孟法别样“枫”景】峰回路转!一起长达8年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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