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公司总股本3,768,882,286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300,000股,即以3,767,582,286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5,137,342.90元(含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从整体情况看,经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2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60,58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较上年增长5.2%,高于全球3%左右的预计增速,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总需求与总供给均有所改善,产出缺口与潜在增速缺口双双收窄。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9,755亿元,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482,589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688,238亿元,增长5.8%。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5%,二季度增长6.3%,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5.2%。随着新发展格局的深入,国内新动能开始不断集聚,宏观经济整体呈现前低、中高、后稳的态势,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不断赢得优势,向好趋势进一步巩固。
从行业情况来看,2023年全年建筑业增加值85,691亿元,比上年增长7.1%,增速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1.9个百分点,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8%,国民经济支柱地位依然稳固。受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变化及房企资金情况影响,建筑业总产值增速有一定趋缓,但整体仍处于增长区间,2023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315,912亿元,同比增长5.8%;全国建筑企业签订合同额724,731亿元,同比增长2.8%;行业整体订单保障能力仍维持在较好水平。
截至2023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5.79万户,同比增长10.51%,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1.01万户,仅占建筑业企业总数的6.37%,但产值和合同签约额分占总数的42.44%和58.55%。从地区建筑业发展情况来看,江苏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3,140.15亿元,继续领跑全国,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的省市有14个,产值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79.88%,与2022年(79.58%)相比未产生较大变化;从各地区建筑业总产值增长情况看,所有地区建筑业总产值均保持增长。从国际业务发展情况来看,2023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1,338.8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8.8%(以美元计为1,609.1亿美元,增长3.8%),新签合同额18,639.2亿元人民币,增长9.5%(以美元计为2,645.1亿美元,增长4.5%),其中80%以上来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对外承包工程行业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力量,在连接国内和国外双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综合而言,2023年建筑行业实现了较为稳健的增长,作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之一的地位依然稳固,其关联度高、带动性强、辐射影响广的特点使之与宏观经济走势高度相关。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行业发展依然存在较多机遇。
建筑施工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涵盖勘察、设计、建材、建筑工业化、房建、路桥、市政、水利、装饰装修、钢结构、安装、古建园林等细分市场领域。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建筑、市政公用、公路等17个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甲级设计资质27个,以及海外经营权,具有工程投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为一体的总承包能力,在建筑施工领域具备突出的资质、业绩优势和较高的综合竞争力。
为更好应对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行业发展带来的挑战,公司提出“开拓新领域、变换新赛道、激发新动能、发挥新优势”的四新战略,围绕主业持续强链延链补链,加快新型建筑业产业体系建设,在巩固传统业务引领优势的同时,将增量发展的重点放在新产业布局和新业务拓展上,积极探索布局新能源、生态环保、城市运营等业务,业务结构由“单一施工”为主逐步转型为“投资、建造、运营”并举,实现投资拉动、建设支撑、运营增值的一体化协同运作模式,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专业化服务。
石油化工工程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组成部分,公司在炼油、石油化工、煤化工、化肥、油气储运、工业建筑、长输管线施工、大型设备吊装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具有千万吨级炼油、百万吨级乙烯以及新型煤化工等全厂性大型化工设计、施工与工程总承包能力,同时拥有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天然气、现代煤化工及油气储运等相关领域全产业链工程技术力量,面向国内外石油化工工程市场提供全产业链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公司将在巩固提升传统石化工程能力基础上,抓住全球行业发展大趋势,加快向绿色低碳、高附加值产品转型升级,拓展能源工程一体化服务能力,不断拓展综合能力和发展空间,依托在石油化工工程领域多年深耕积累的品牌、业绩、资质、核心技术和人才等优势,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持续强化业务协同,形成优势叠加效应,为巩固公司在石化工程建设领域的领先地位、形成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并持续提升市场份额打下坚实基础。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总额3,964.07亿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5.55亿元,同比下降4.65%,实现利润总额55.41亿元,同比增长3.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62亿元,同比增长10.3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3,466.96亿元,同比增长12.25%。整体呈现稳定态势。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64,210.24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一)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转回1,349.08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99,621.19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6,413.34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458.73万元。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BT、PPP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含根据流动性列报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8,483.02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430.84万元。
对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BT、PPP业务形成的合同资产(含根据流动性列报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集团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监管要求,本集团聘请中介机构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集团购买陕西建工装配式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商誉本期发生减值147.07万元;本集团购买的陕西汉丰华邑实业有限公司对于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导致其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故本集团就当期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5.13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64,210.24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后的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发展需求,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关联交易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延长集团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下简称“延长集团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对控股股东关联交易议案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实业有限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对延长集团关联交易议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化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前置审议,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基于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和公司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执行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关联方为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公司外)、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前述关联方整体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关联方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截止2023年12月31日,陕建控股资产总额4,335.29亿元,负债总额3,861.71亿元,净资产473.58亿元,营业总收入2,411.25亿元,净利润48.25亿元;延长集团总资产4,854亿元,负债总额3,102亿元,净资产1,752亿元,营业总收入3,850亿元,净利润113亿元。
陕建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集团为公司董事过去12个月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上述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前期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为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劳务及商品、向关联方采购劳务及商品、租入租出资产等。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对方以公司控股股东陕建控股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为主,整体履约能力较强,且陕建控股对其有较强的监控协调作用。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交易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定价顺序如下:(一)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二)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三)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四)根据行业特点采取公允性定价法等其他方法。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顺利开展生产经营计划,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能有效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关联方陕建控股、延长集团为陕西省大型国有企业,其及其子公司整体履约能力较强。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8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授权申请债务融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债务融资及注册/发行公司债券金额合计不超过350亿元,其中,注册或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80亿元。
具体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公司债券、永续信托贷款、债务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等,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境内外市场的类永续债、并表型融资产品、中期票据、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并表型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并表型资产支持证券、债权融资计划、永续信托贷款等产品(无论是否计入权益),或以上品种的组合(以下简称“债务融资业务”)。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或多次/期、公开或非公开申请债务融资及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等。
上述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350亿元,其中,注册或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80亿元。(不包含已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披露的融资方案),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对有关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
可根据需要选择公司或者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若选择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相关主体亦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用途,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确定各债务融资业务业务品种的期限。
申请或发行利率、支付方式、发行价格根据申请或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依照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决策和披露程序。
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于申请或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债务融资业务等申请或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规模、品种、期限、赎回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建筑工程、还本付息的期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发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上述授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相关债务融资业务注册有效期内及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持续有效;
7、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债务融资额度前,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暂按上一年度债务融资额度执行当年度债务融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勇,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武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解小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55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8万元。相比2023年度,审计费用未增加。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阅天职国际基本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情况,认为天职国际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法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职国际具备法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55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8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6名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退休,已触发回购条件,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0,00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价格加计利息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68,882,286股变更为3,767,582,28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将由人民币3,768,882,286元变更为人民币3,767,582,286元。
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并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回购所导致的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等事宜,因此现拟对《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相关人士办理具体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对应条款修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300,000股,回购价格为2.18元/股,回购款及支付利息合计人民币2,862,759.2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68,882,286股变更为3,767,582,28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将由人民币3,768,882,286元变更为人民币3,767,582,286元(股本数量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数据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传真或现场办理的方式申报债权。
3、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99号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现场办理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实际办理日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