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股票代码“600170”)对外发布的2023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了3046.28亿元,同比增长6.50%;当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5.58亿元,同比增长14.91%。《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2023年,在业绩稳健增长的同时,上海建工及其旗下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受到来自生态环境、住建、消防、民防等多个部门的各类行政处罚至少45起。其中单笔处罚金额最高达99万元,罚金合计300多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建工是中国建筑行业先行者和排头兵,是中国第三大预拌混凝土供应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以建筑施工业务为基础,设计咨询业务和建材工业业务为支撑,房产开发业务和城市建设投资业务为两翼的核心业务架构。
2023年,上海建工建筑施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49.65亿元,增加179.78亿元;建材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7.58亿元,增加32.68亿元;设计咨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58亿元,增加5.46亿元。从增速看,2023年,上海建工的归母净利润增速14.91%,远高于6.50%的营收增速,效益增速高于规模增速。
2023年,上海建工累计新签合同4318亿元。其中,上海市场占比71%,战略合作伙伴及老客户项目占新签合同额的66%,成为集团经营订单的压舱石。建筑施工新签合同中,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占比达到85%。设计咨询业务新签合同228亿元,占比略有提升。建材工业新签合同282亿元,创历史新高。房产开发业务加速项目去化,加快资金回收。
上海建工在年报中称,公司的核心优势是自身的产业链、价值链和生态系统。面对国内外严峻形势和挑战,公司积极对接服务国家战略,深度融合ESG和公司经营发展,全力以赴拓展市场,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经济运行企稳回升态势得到巩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导向持续凸显。2023年,公司市场拓展有新成效,新兴业务快速成长,转型发展成效显著。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建工近年来积极拓展城市更新、水利水务、生态环境、工业化建造、建筑服务业、新基建领域等六大新兴市场,其构建的“五大事业群+六大新兴业务”覆盖投资、策划、设计、建造、运维、更新全产业链,可为客户提供高效的建筑全生命周期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同时紧密围绕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持续推进“全国化”战略纵深发展,在提升上海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巩固深化国内区域市场拓展格局,业务覆盖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的150多座城市。
此外,上海建工在海外42个国家或地区承建项目,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优秀企业”“跨国经营先进企业”“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社会责任金奖”“中国对外优惠贷款项目最佳执行企业”等荣誉。
在年报中披露“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时,上海建工坦言,2023年,公司因夜间施工、施工扬尘等事项,受到19起与环境问题相关的行政处罚,被罚金额合计186.35万元。不过,在年报中,上海建工并未披露19起环保处罚的详情。
《经济参考报》记者通过天眼查等公开渠道,对上海建工因环境问题被行政处罚的信息进行了检索梳理。其中,罚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行政处罚不在少数,被处罚对象囊括了上海建工的多个全资子公司,少数公司多次被罚。
如2023年4月23日,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作出的第2310100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条例,被罚6.2万元。
2023年7月11日,陕西省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作出的“铜城执罚决字〔2023〕第X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因“暂未施工区域未采取覆盖、硬化或绿化措施,施工道路未采取(临时)硬化措施、土方施工区域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的行为”,被罚4万元;同年12月19日,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作出的“沪0114环罚〔2023〕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又因“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被罚1.4万元。
2023年7月26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作出的第23140201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被罚2万元。
2023年8月8日,江苏省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苏苏太住建罚决〔2023〕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在施工过程中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筑工程,被罚款1万元。
2023年11月,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抽水排污污染路面,被海南省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0.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建工年报同时表示,关于环境问题的相关违规情形已整改,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强化日常环保管理,改善施工现场对周边环境的干扰。
对建筑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重于泰山。而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2023年,上海建工总承包的一项目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并因此被罚近百万元,但年报未披露这一信息。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年,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违法分包、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上海建工及其旗下企业受到住建、消防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多达26起,处罚金额合计近150万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辗转获取的一份名为《海口秀英区新海港GTC项目工地“4·1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简称“《“4·11”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4月11日11时38分许,在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与天翔路交叉路口附近新海港GTC项目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火灾过火面积约61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636.09万元。该项目为海口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为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建工,监理单位为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屋面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海南省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作出的“海综执(秀)罚〔2023〕40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屋面工程专业分包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不到位;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设置消防水源,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执法部门认定,上海建工发生火灾后未组织有效扑救,导致火灾蔓延扩大,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且该起火灾发生在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期间,社会影响较为恶劣。上海建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被罚款99万元。
《“4·11”调查报告》还建议,由海口市住建局给予上海建工海南分公司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其项目经理陈某罚款7.5324万元、项目安全主管林某罚款7.2747万元、项目安全员陈某罚款4.0752万元的行政处罚。
耐人寻味的是,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2月18日对外公布的2023年第三批建筑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共8起)中,有2起均与上海建工有关。其中,案例八即为前述“4·11”火灾事故案;案例一则为海口市查处上海建工未按规定要求购买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案。具体案情为,2023年1月11日,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火山口绿色长廊改造拓宽项目(南段)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未按规定要求购买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上海建工罚款7.5万元。
而在安全生产方面,上海建工及其旗下公司屡遭行政处罚。如2023年10月9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作出的JJZAJ20231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在某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嫌构成“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作业或者使用有安全隐患设备、设施的违法行为”,受到“责令停工消除隐患并处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无独有偶,2023年6月30日,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又因某项目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被罚1万元,执法单位为海南省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处罚文号为“(2023)琼综执(海美)罚决字(住)第00003号”。
2023年10月18日,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作出的第22202300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交接过程中或者交叉作业时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被罚4.9万元;同年12月18日,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作出的第2220230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被罚款2万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还发现,上海建工还存在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2023年12月26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作出的第21202302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在某项目中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受到“责令改正并罚款1.1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20日,河北省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辛住建辛建稽建(质监)罚决字〔2023〕第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因“辛集市鹿州小区3号住宅楼一层底板钢筋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罚6.03万元。
在消防处罚方面,2023年,上海建工及其旗下公司至少遭受处罚4次。2023年3月15日,上海市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作出的“沪崇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某工地安装的部分室内消火栓系统损坏,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被罚1万元; 5月6日,山东省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中大队作出的“济中消行罚决字〔2023〕第00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实施,保证所属人员的行为符合岗位消防安全要求,未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构成了“违法造成火灾或者致使火灾损失扩大”的行为,被罚1万元;7月4日,上海市嘉定区消防救援支队作出的“沪嘉消行罚决字〔2023〕第0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存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这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罚1.5万元;7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作出的“沪浦消行罚决字〔2023〕第20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因承建的上海地铁21号线工地发现火灾隐患且逾期未改,存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被罚1万元。
另据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2023年,上海建工旗下子公司因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受到“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处罚多达5次;因存在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处以警告的处罚多达6次。
此外,2023年8月18日,海南省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向上海建工发出两份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海综执(秀)罚决〔2023〕7050号、7051号,罚款合计15万元,上海建工存在两次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违法行为;2023年11月17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作出的第21202301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工因某项目存在“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期间,未保证其完好、安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而上岗作业”的行为,被处以“责令改正并罚2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致函上海建工采访,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回复。针对上海建工存在的处罚等问题,《经济参考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