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建设主要是包括交通运输,机场,港口,桥梁,通讯,水利,以及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电设施和提供无形产品的服务,与教科文卫等部门所需要的固定资产建设,它是一切企业单位和居民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的共同物质基础,是城市主体建设的正常运行的保证。
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机场,港口,桥梁,通讯,水利及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电设施和提供无形产品或服务于科教文卫等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它是一切企业基建工程,单位和居民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的共同的物质基础,是城市主体设施正常运行的保证,既是物质生产的重要条件也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条件。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的均衡协调是保证城市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这种均衡协调包括基础设施与城市规模、功能和空间的均衡,与城市发展阶段和城市外部环境的均衡,城市基础设施系统本身以及各个子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各子系统之间的均衡和协调等等。
在强调均衡的基础上,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必须适度超前,避免建设滞后和盲目性。所以科学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是重要前提。
以城市供水为例,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资料显示,要基本满足约3.5亿人口在饮用水数量和质量上的需要,解决全国近400座城市的供水紧张矛盾,估计到2010年约需供水投资2000亿元。
建设部以2004年为现状水平年,以2010年为规划,以2020年为规划远期,编制了城市给水系统布局、净水厂改造和建设、供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再生水设施建设等规划。
这一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不仅将满足全国城市发展对供水的需求,还将大幅度地提升水资源的利用水平。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建设部提出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对运行超过50年及老城区严重漏损的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到2010年全国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