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公路养护资质所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发布信息为准。
从业企业须登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站,进入“养护作业单位市场监管网上办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以下简称“部级系统模块”),注册后录入业绩信息。
补录业绩填报信息须包含项目实施年份维护工程、项目所在地(到市、县)、项目所在路线年以前实施的大中修养护工程按修复养护填报)等。
2025年1月1日(含)后新竣(交)工的养护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单位督促从业企业在竣(交)工程序履行完成后30日内,通过部级系统模块录入项目基本信息以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员信息,并依次提交建设单位、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确定机构审核。
请从业企业及时按要求做好部级系统模块业绩信息补录与登记,避免错过业绩补录时间,影响后续申报养护资质、开展养护作业等。同时,我省重点公路养护市场信用系统不再重复录入业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