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1年8月—2021年10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1年8月—2021年10月)。否则视为未提供维护工程,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递交的方式:现场递交。递交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泗兴路与育才路交界处)
1.招标工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请申请人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至下午17时到江苏联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南丰镇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二十号门504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包含邮箱号码、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社保证明),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