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有效提高房屋使用寿命,降低房屋维护资金投入,确保房屋保值增值,制订本制度。
二、各管理处维修班应严格执行《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确保新建工程交付质量。
三、维修班依据《定期检查项目一览表》对物业进行巡视检查,填写《定期检查记录表》,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避免问题扩大,搞好房屋零星修缮工作。
四、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修缮,避免因失修造成房屋损坏,养护修缮内容包括维护、中修、大修、改造。
一、制定计划。按设备修理周期要求,制定出检修计划,并对设备进行检查、技术鉴定,确定修理等级,使保有设备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检修。
二、设备检查。每月由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设备进行一次机、车检查,保证和督促检修计划的落实。
三、设备检修。经设备科批准的设备小修,零星修理和项目修理,由修理工和司机按计划实施,以保证设备完好。
3、设备送修时,派人同承修单位共同检修办理送修设备和随机专用工具等交接手续,填写送修检验记录。
4、设备修竣后,接机、车人员按验收标准检查、试件、验收并办好交接手续和索取随机、车履历书及大修有关技术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各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管好用好人民防空工程,发挥人防工程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定期检修保养。人防工程主体和防护、通风空调、给排水、供电及照明等人防专用设备设施,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每季保养一次,每年检修一次,确保性能完好、运转正常,使之达到《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
二、做好消防管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系统应进行日常监视和维护,消防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和检修,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汛期巡检。汛期应制订防汛预案,做好防汛物资准备,落实抽排水设施,并设专人值守,防止雨水倒灌人防工程、地面塌陷等现象。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并报告人防主管部门。
四、建立健全档案。人防设备设施检修保养时要及时记录,与人防工程图纸资料一并归档,并接受当地人防主管部门检查,年底前将档案资料报人防主管部门备案,人防工程隶属关系变动时应及时报人防主管理部门备案。
五、开发利用工程。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大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使用人防工程,应到人防主管部门及时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许可证》,不得无证使用。
(一)禁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内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堆放杂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与人民防空无关的其他建筑;
(三)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五)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铺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
为了更好地对我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制度化管理,明确制度的责任和范围、管理和操作中的安全要点,提高管理绩效,保证设备和人员避免出现机械事故或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担任操作的机械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两人以上操作的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公用机械及仪器仪表实行定人负责制。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1.2.1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会操作,会保养,排除一般故障。
1.2.2 新置、自制、改装或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机械设备计划,选购、安装、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在明确其使用功能和安全防护都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转。
1.3 新购或大修出场设备,在走和期和保养完成以后必须经物资设备部门技术负责人鉴定,签署意见;走和期纪录要进入单机档案;按照规定合理使用燃油、润滑油和液压油。对上述油料要定期进行检查,按照质量换油;
1.4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例行保养、定期保养维护工程、特定保养,做好机械设备维护工作。其保养工作内容主要是清洁、监测、紧固、调整、润滑、反腐和更换少量易损配件;在冬季、雷雨、高温和多尘及带腐蚀性环境下工作,必须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1.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带病作业,,如需超负荷作业,必须有可靠的技术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案,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本单位总工书面批准方可进行;
1.8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状态标识,凡技术状况不良好、安全防护不灵敏的,应挂设禁用标示,如带修、在修等,并对电源作适当处理。
物业工程设备管理制度:房屋维护制度第五节房屋维护制度一、为了有效提高房屋使用寿命,降低房屋维护资金投入,确保房屋保值增值,制订本制度。二、各管理处维修班应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