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解决人防工程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的问题,努力提高全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具有良好战备功能,现就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近日,省人防办、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联合下发了《江西省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赣人防发〔2020〕6号),此办法出台将有力促进全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各级人防部门要组织下属人防工程维管机构认真学习,把握精神,熟悉内容,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设区市人防办要抓好本级的具体实施和对县级实施的指导工作。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级人防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维护工程、敢于作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建立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长效联动机制,有效推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推进我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积极组织宣传。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组织辖区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大力营造良好氛围,为推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提供有利的舆论基础。
(一)积极推进。去年8月,省办赣人防综〔2019〕52号文安排部署了全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集中整治活动,活动持续到今年底。各单位要按照省办要求,根据活动实施计划积极推进落实,做到“周梳理、月调度、季小结”,使集中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二)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注重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时间、人员、方法、经费、措施等的优化组合,统筹推进设区市、县(市)两级上下同步、齐头并进,统筹推进集中整治与维护管理责任书签订、标识标牌设置、安全工作有机结合,力争取得良好效果。
(三)总结提高。要通过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充分总结经验、认真查找不足,研究制订今后加强维护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并按要求向省办上报情况总结报告。
(一)明确目标。根据省办要求,全省应设置标识标牌的人防工程今年年底前要设置完成工程总数的60%,2021年年底前须全部设置安装到位。各地要按照目标要求积极推进,省办也将持续通过工作进展情况季度通报制度促进各单位工作。
(二)分类施策。对新建工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需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纳入竣工验收内容。对存量工程,要按照“先易后难、规范有序”的原则,列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每月进行梳理、分析和调度,扎实推进。
(三)扩大影响。要把人防工程标识标牌设置工作与提高人民群众对应急避难场所知晓度、提升人防形象有机结合,不断扩大人防影响,提高人防社会地位。
(一)对人防工程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常抓不懈。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定期巡查、集中整治、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将人防工程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落实人防工程安全工作责任、人员、制度、经费、措施,确保全省人防工程持续安全稳定。
(二)对在用工程要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要有针对性的对地下餐饮、旅馆、娱乐、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重点检查,督促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做好消防、进排风、照明设备设施和供电线路的检修,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并突出排查人防工程内有无存储和生产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化学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对早期工程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要加大巡查力度,严密监控工程现状,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顶板开裂、孔口破坏、渗漏水严重等危及工程结构安全和地面建筑交通安全的隐患,标出危险地段,详细记录隐患问题,能整治的应及时整治,一时无法整治的要加强安全监控。要加强与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中积极推进早期人防工程处置,有效消除安全隐患。